位置:首页>文章信息>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省道104雨城区坪石至回龙(洪雅界)段改建工程(三期)临时用地的批复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省道104雨城区坪石至回龙(洪雅界)段改建工程(三期)临时用地的批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2-18 16:22
   浏览次数:
打印


雅安市西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临时用地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号)以及《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位于雅安市雨城区周公山镇孔坪村12望鱼镇沙坪村1组,望鱼镇三台村2组、3组、4组、5组,望鱼镇顺河村1组,望鱼镇望鱼村1组、3组、5组,望鱼镇罗坝村1组,东城街道育才路社区第13居民小组2.7301公顷土地。其中:农用地2.6599公顷耕地0.1997公顷,园地2.451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070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该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0.0927公顷

二、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24218日至2026217日止。

三、该临时用地仅限用于省道104雨城区坪石至回龙(洪雅界)段改建工程(三期)弃、施工便道、预制梁场用地,你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四、你公司根据与被占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做好被占地单位和个人的补偿及稳定工作。

五、你公司要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评审意见,在临时用地使用中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措施,加强对临时用地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应对地质灾害。

六、临时用地使用前应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你公司应按时退还土地,并负责在一年内按复垦方案和相关承诺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交集体耕种。

七、雨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该临时用地的监管、复垦、

验收、移交等工作,依法监督临时用地使用人履行复垦义务情况,对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违反土地复垦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特此批复。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218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

电话:0835-2243842

传真:0835-2239030

邮箱:yasgtzyj@163.com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8

蜀ICP备09001929号-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5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