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文章信息>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22 16:05
浏览次数:
打印
蔡文元、兰亚冰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青衣江路东段285号6幢1单元4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监证000265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蔡文元
2024年04月22日
2024-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