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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谢雪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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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9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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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雪冰因保管不善,将雨城区康藏路543号8幢1单元4层5号房屋的房产证(雨城0098668号)、土地证(雅市国用(2014)第4348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雪冰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