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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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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07-0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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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国土资党委〔2007〕37号

各县国土资源局、雨城分局、各下属事业单位: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弘扬艰苦奋斗作风,狠刹奢侈浪费歪风,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廉洁的元旦、春节。现就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禁赠送和接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向上级单位和领导赠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领导干部要教育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规定,拒收各种赠送。
    二、严禁挪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各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公用车辆的管理,非值班车辆应一律封停。任何单位不准用公款、公车外出旅游,不得报销私人旅游的各种费用。
    三、严禁用公款吃喝玩乐、挥霍浪费。不准到上级领导机关所在地宴请领导机关工作人员,不准相互间公款宴请,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或健身活动。
    四、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五、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
    六、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要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任何单位不得巧立名目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各县(区)国土资源部门党组要搞好节前廉政教育活动,部署好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教育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各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公开曝光,并按川委办[2005]25号文件等规定,一律以顶风违纪从严处理,不仅要查处有关人员,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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