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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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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1-1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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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雨城区张家山路6号1-1幢3号 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监证0024299号、雅市国用(2001)第665-20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维新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