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城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城后路城投文曲新座5栋1层1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0)雅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242号);雨城区城后路城投文曲新座5栋1层10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0)雅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234号);雨城区城后路城投文曲新座6栋1层114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川(2020)雅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23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雅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城支行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