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3.05万元,公务接待费6.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4年预算上升100%,主要原因是2014年无预算安排,2015年省厅组织业务学习(2015年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业务学习等)。
根据川国土资出国(境)组函(2015)21号安排的201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1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6.63%,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要求规范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范围、人数及标准。
201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土地、矿产、地质灾害防治等业务活动按规定公务接待的正常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4年预算下降65.57 %。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和规范公务用车规定,2015年无购置车辆计划。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4辆。
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市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防治监测,矿山监督管理,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征地拆迁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等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