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刚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
雨城区县前街120号1幢2单元2楼7号
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雅房权证市字第0007424号、雅市国用(2002)第1485-39号
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