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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声明(徐林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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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01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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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林祥因保管不善,将监证0005040、雅市国用(2008)第19846号房产证和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林祥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