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文章信息>穆某运输违法采出的矿产品案

穆某运输违法采出的矿产品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16 16:09
   浏览次数:
打印

2020年10月18日,接市交建集团砂石管理部工作人员电话举报,称其在经开区永兴街道挡获一辆违法转运砂石的车辆,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核实调查。经调查,穆某擅自组织运输车辆,躲避监管,将大兴片区某在建项目场地内开挖的砂石(共21立方米)拉运至其他建设项目使用,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关于“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收购、销售、运输违法采出的矿产品”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此事立案查处。经查,穆某为牟利而将大兴片区开挖的砂石违法违规外运至经开区某建设项目使用。2020年12月10日,我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穆某行政处罚:没收其运输的21立方米砂石,并处罚款10万元。现违法当事人已主动执行了处罚事项。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2月15日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

电话:0835-2243842

传真:0835-2239030

邮箱:yasgtzyj@163.com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8000028

蜀ICP备09001929号-2

川公网安备51180202511925

微信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