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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202318号地块、芦山县05-03-20等5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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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16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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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202318号地块、芦山县05-03-20等5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雅公资土拍告〔2023〕29号

石棉县人民政府、芦山县人民政府委托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石棉县202318号地块、芦山县05-03-20等5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名称

界址范围

土地面积

出让方式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现状

地块主要规划指标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增价幅度

石棉县202318号地块

石棉县新棉街道西区社区,北至电力路一段,南至青年路一段,西至翼王路,东至长征路一段

52141.93平方米

无底价增价方式拍卖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商业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25%)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净地

4.5≤容积率≤5.5。总建筑密度≤40%;住宅建筑密度≤25%。绿地率:≥25%。建筑限高:120米。平均节能率:≥65%。机动车位数量按1:0.7配建,所有停车位均设置于地下,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含有住宅建筑的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建筑面积按每个停车位平均不小于30平米控制。关于无偿还建要求1.住宅建筑(1)无偿还建石棉县人民政府安置住房496套,建筑面积约59195平方米,其中约95平方米23套,约105平方米100套,约120平方米198套,约130平方米175套。(位置详见附图2)(2)无偿还建石棉县元辰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置住房150套建筑面积18473.34平方米。(位置详见附图2)2.商业门面(1)无偿还建石棉县人民政府底层商业门面26间706.11平方(位置详见附图2)。(2)无偿还建石棉县人民政府底层商业门面4463.319平方(位置详见附图2)。3.商业用房(包含但不限于商业、办公,楼层不限)无偿还建石棉县人民政府商业用房26014.44平方。4.特殊商业用房无偿还建石棉县人民政府具有农贸市场功能超市,建筑面积3300平方(位置详见附图2)。5.公共厕所无偿还建石棉县人民政府公共厕所三座,按旅游三星级标准设置,须对小区住户以外开放(位置详见附图2)。6.其他说明对于附图未明确的建筑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差值部分,根据实际情况按4700元/平方进行互相补差;对于附图2中明确为“安置优先购买区”的部分,由还建产权商业门面权利人按市场评估价购买。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石棉县202318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石自然资规函〔2023〕125号)

14068万元,含<地下>土地使用权

4221万元

5万元

芦山县05-03-20地块

宗地北侧临金丝楠大酒店,南侧临姜维路,西侧临居民点,东侧临广场。

10214.7平方米(15.322亩)

住宅用地

70年

净地

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60米;配套设施机动车位1个/100㎡;地下空间开发面积不超过9001.11㎡,开发深度不超过10米;建筑同周边建筑日照、防火退距应满足《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条款要求。

2410.67 万元(含土地使用权〈地下〉)

483万元

5万元

芦山县经济开发区V-A-50地块

宗地北侧临园区道路,南侧临园区道路,西侧临迅康药业,东侧临园区道路。

160271.05平方米(240.41亩)

工业用地

50年

净地

容积率≥1.0;建筑密度≥6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4米;配套设施机动车位≥0.1个/100㎡。芦山县经济开发区V-A-50地块按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符合芦山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布局。芦山县经济开发区V-A-50地块产业准入条件为:产业类别为食品药品加工,投资强度不低于100万元/亩,年度亩均税收不低于8万元/亩。

3445.84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地下})

690万元

5万元

芦山县龙门镇隆兴村LX-09地块

宗地北侧临耕地,西侧临绿道,东侧临耕地,南侧临养鱼场。

43162.51平方米(64.74亩)

商业设施用地

40年

净地

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配套设施机动车位1个/100㎡;临玉溪河一侧注意建筑退距。

2999.8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地下})

600万元

5万元

芦山县飞仙关镇凤禾村FH-12-1-1号地块

宗地北侧临芦山县飞仙关镇凤禾村FH-12-1-2号地块,西侧临林地,东侧临国道351线,南侧临林地。

2625.22平方米(3.94亩)

商业设施用地

40年

净地

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配套设施机动车位1个/100㎡;临国道一侧注意场地出入口安全及建筑退距。

135.2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地下})

28万元

5万元

芦山县飞仙关镇凤禾村FH-12-1-3号地块

宗地北侧临耕地,西侧临国道351线,东侧临河道,南侧临新港燃气。

12838平方米(19.26亩)

商业设施用地

40年

净地

容积率:≤2.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限高≤24米;配套设施机动车位1个/100㎡;建筑退让线按相关行业规范执行。

661.16万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地下})

133万元

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竞买申请书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三、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均为验原件留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联合竞买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原件)、法人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方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经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室盖章确认已到账的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B区3楼B3-5);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原件)等。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五、索取文件及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5日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6:00前到账;

拍卖出让活动时间:2023年12月6日13:30;

索取拍卖文件及报名地点: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科(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B区二楼2-5室);

拍卖活动地点: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B区2楼)。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开户名称: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南二路支行         

账号:100802640440010001201400001                

查询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61.89.138:800/sitefiles/services/cms/page.aspx?s=1);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zrzyhghj.yaa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四川省·雅安市)(http://www.yaggzy.org.cn)。

咨询电话: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200291001 王先生      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568763097  张女士

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0835-2850506 胡先生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

电话:0835-2243842

传真:0835-2239030

邮箱:yasgtz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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