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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骆玉锋、杨光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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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28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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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玉锋、杨光巧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人民路15号3单元3层4号房屋的房产证(监证0089833、监证0089834)、土地证(雅市国用(2012)第36626号、雅市国用(2012)第36626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骆玉锋、杨光巧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