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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不动产权利证书遗失声明(王语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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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18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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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语馨因保管不善,将雨城区挺进路53号3幢2单元3层5号房屋的土地证(雅市国用(2014)第4337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语馨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