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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玉祥 付跃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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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06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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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祥、付跃康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雅州大道111号15幢4单元1层2号房屋的房产证(雨城0106575、雨城0106576)、土地证(雅市国用(2015)第48714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产证和土地证作废。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玉祥 付跃康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