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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发布 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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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8-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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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3号

    《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4年12月27日发布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5号)同时废止。

主任:徐绍史

2014年7月30日

附件:《煤炭经营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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