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佳、张国贞等4户
不动产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职权拟对下列(详见附件)不动产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如对该不动产注销有异议(包括有抵押、查封等限制性情况等),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办理不动产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9号窗口(雅州大道456号市政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835-2229805
附件:李佳、张国贞等4户不动产
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