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71号
《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已经2017年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姜大明
2017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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