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全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在位于天全县二郎山宾馆一楼会议室公开拍卖出让 天全县城区向阳大道东段南侧C地块、天全县建设路南侧、安居房西侧B地块、天全县城区安居北路西侧A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
1:位于天全县城区安居北路西侧,县交警队、烟草公司北侧。竞标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报名时联合竞买人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
2:位于天全县城区建设路南侧。竞标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报名时联合竞买人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
3:位于天全县城区向阳大道南侧、明康酒店南侧。竞标人资格: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报名时联合竞买人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单位:平方米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 | 出让年限 |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 规划要求 | 土地现状 |
1 | 住宅 | 住宅70年 | 196.20 |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容积率≤2.2,建筑间距:正背面采光间距按自身房屋高度的0.8倍,相邻双方各退一半,并满足消防要求(地块东侧有一条5米宽的支道与安居北路相连接,此支道的修建以及下水管道的埋设等设施的费用由该支道两侧的住户自己承担解决。 | 净地 |
2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608.30 | 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容积率≤2.2,建筑间距:必须与相邻地块总体布局、统一设计,同时修建;采光间距≥房屋高度的0.8倍,并满足消防间距。 | 净地 |
3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0886.31 | 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住),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容积率1.4-2.4,建筑间距:采光间距≥房屋高度的0.8倍,并满足消防要求。 | 净地 |
地块
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万元/亩万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
地块
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2万元/亩万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万元。
地块
3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0万元/亩万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3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7月7日时止;到(天全县向阳大道65号) 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8年7月8日10时0分时在天全县二郎山宾馆一楼会议室 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8年7月14日8时3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天全县向阳大道65号发售。
地址: 天全县向阳大道65号
联系人:杨女士、蔡女士
咨询电话: 0835-7223556
天全县国土资源局
2008-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