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3〕28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3〕37号)的有关规定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中心(雅安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雅府函〔2020〕236号),我局拟将位于雨城区北郊片区的雅安市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中心(雅安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协议出让给雅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主要内容
1. 宗地编号:雅安市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中心(雅安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2. 土地坐落:雅安市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中心(雅安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位于雨城区河北街道,东临雅上线,南临雅安华川发展有限公司,西、北临应急避难广场。
3. 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4. 土地面积:12868.74平方米(19.3亩)。
5. 出让年限:从2017年4月7日起算,使用年限40年,终止日期为2057年4月6日。
6. 受让人:雅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 土地出让金:1505.4万元(含土地使用权<地下>)。
8. 土地使用条件: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
二、公示期:2020年10月14日 至 2019年10月19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
邮政编码:625000
联系电话:(0835)2361901
联 系 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所有者权益科(审计科)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