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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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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2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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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雅军,彭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三雅路3号4幢3单元1层1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雅房权证雨城字第0098098号,雅市国用(2014)第42007号、雅房权证雨城字第0098099号, 雅市国用(2014)第4200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雅军,彭莉
2026年01月22日
2026-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