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年度信息填报公示结束之日,采矿权人石棉蓝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未依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关于贯彻实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6﹞122号)规定公示2019年度采矿权开采信息,现决定将采矿权人石棉蓝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采矿权人基本信息详见下表。
2019年度列入异常名录采矿权人信息表
序号 | 矿业权人 | 采矿权许可证号 | 矿山名称 |
1 | 石棉蓝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C5118002010127130086546 | 石棉蓝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回隆乡竹马村龙头沟石英岩矿 |
采矿权人对被列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20日内向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列入异常名录的采矿权人,应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如实补报并公示信息,按程序申请移出异常名录。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