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芦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芦山县姜维路原芦阳派出所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挂牌的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标的名称 | 界址、空间范围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使用 年限 | 出让方式 | 现 状 | 地块规划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芦山县姜维路原芦阳派出所地块 | 位于芦山县姜维路,界址详见宗地图,空间范围详见红线图。 | 3086.1 | 商业 用地 | 40年 | 挂牌 | 净地 | 容积率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45%;建筑限高20米;机动车位不低于50个。 | 541 (不含土地使用权[地下]) | 109 |
二、本次芦山县姜维路原芦阳派出所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竞买申请书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
四、申请参加竞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均为验原件留复印件;自然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联合竞买需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原件)、法人联合竞买的需提供联合方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申请书(原件);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原件)。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具体要求和其他未尽事宜,见挂牌出让文件。
竞买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7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到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购挂牌出让文件。
六、竞买申请人可于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7月17日16时,到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17日16时,经审查,竞买保证金在截止时间前到账后,具备申请条件的,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将在2015年7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开始时间:2015年7月7日 09时00分;截止时间:2015年7月21日16时00分。挂牌期间10个工作日内的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和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
八、挂牌地点: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雅安市西康路东段132号建设大厦三楼)。
查询网址:WWW. landchina.com; WWW.sclr.gov.cn ;WWW.yasgtzy.gov.cn ;WWW.ggzy.yazw.gov.cn
联系地址: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835—2242829、2361107(传真),联系人:马女士
开户名称:雅安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雅安分行营业部(羌江南路),账号:122553892850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