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4标段项目经理部:
你单位关于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CZSCZQ-4标段(天全县段)第七批临时用地续期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继续使用天全县始阳镇徐家村1组,切山村3组、4组,多功社区5组、6组4.3752公顷土地,用于川藏铁路弃渣场、施工便道、临时施工生产生活用地,临时使用土地有效期至2026年4月24日止。
二、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地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
三、你单位应做好临时用地租赁期限与临时用地使用期限的衔接,根据与被占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临时使用土地合同,按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做好被占地单位和个人的补偿及稳定工作,并做好有关补偿。
四、你单位要加强对临时用地及周边环境的管理,增强安全意识,防范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险,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中相关防治措施。同时,临时用地使用需符合水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相关措施。
五、临时用地使用期届满,你单位须按照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负责在一年内按复垦方案和相关承诺恢复土地原种植条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移交集体耕种。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