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国土资党委〔2010〕23号
省厅人事处:
按照《中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贯彻实施干部选拔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党委[2010]23号)要求,现将我局党委积极组织开展“四项监督制度”专题学习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工作,省厅文件下达后,我局党委书记、局长杨登全赓即组织党委中心组全体成员开展专题学习会。会上,中心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讨论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办发〔2010〕9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中组发〔2010〕8号)等“四项监督制度”。通过学习,大家都深刻认识到建立和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措施。会后,我局在正科级以上干部中开展了“四项监督制度”主要内容自我测试,进一步加深了对制度的理解和掌握。与此同时,我局及时将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下发到各县局、分局,并要求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和干部管理实际,认真学习领会,狠抓贯彻落实。
特此报告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