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姜志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城后路39号1-1幢1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监证0000126)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姜志清
2024年8月21日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
电话:0835-2243842
传真:0835-223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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