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今年名山县的土地出让计划,名山县国土资源局拟于近期出让县城陈家坝新区一幅地块,拟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定土地评估机构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地价评估,现邀请已在雅安市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标的位于名山县县城陈家坝新区,土地面积约99.91亩,土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该地块位于我县现行基准地价三级区覆盖范围内,区域基准地价为:住宅三级240元/平方米,商业三级465元/平方米,商业四级310元/平方米。地块规划容积率为不大于1.5。
评估目的:评估出让地价。
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须在2009年6月30日下午5时前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二、竞争性谈判时间
2009年6月24日上午10时
三、竞争性谈判地点
名山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竞争性谈判须带证件资料
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印章);
2、法人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单。
五、本项目评估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中介机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七、参加竞争性谈判须知及宗地规划指标附后。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0835-3228059
名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地块规划经济指标及规划设计条件
1、建设项目名称:待定
2、建设用地位置:县城新区(陈家坝)N区、J区、G地块
3、建设工程性质:商业和住宅
4、用地规划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5、建设用地面积:99.91亩(以国土局实测为准)
6、建设面积:以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7、拟建建筑层数:中高层建筑(7-9层)
8、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5
9、建筑密度:不大于30%
10、绿地率:不小于30%
11、建筑后退基地边界线距离不小于5米(建筑主朝向不小于0.5H,建筑次朝向不小于0.25H)
12、规划设计方案必须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13、基地主要出入口沿40米宽茶都大道设置
14、基地建筑限高“H”小于等于35米
15、附属公建项目:
a、机动车泊位:不得少于500个、建议按800个
b、自行车泊位:不得少于800个
c、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
d、公厕一座: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座
e、封闭式垃圾回收站二处:占地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处
f、垃圾房一座:占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座
16、市政配套设施:该地块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及地块内的市政设施、排污管道、绿化、亮化工程均由建设单位按规建局要求配套完成
17、建筑风格和造型:该地块为中高层建筑区且为县城新区(陈家坝)重点景观规划控制区,建筑造型要富有时代特征,充分考虑与周边建筑风格相协调的原则,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与川西民居相融合的形式。
陈家坝地块竞争性谈判确定中选评估机构须知
一、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土地评估收费报价最低原则确定中选评估机构,参与谈判的土地估价机构的报价为具体的评估收费金额,不采用百分比方式计价。
二、本次竞争性谈判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土地评估机构范围为:已在我市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
三、本次竞争性谈判由我局土地利用股主持,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由我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由我局监察室负责现场监督。
四、竞争性谈判方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土地评估机构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土地评估机构的报价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土地评估机构。
五、确定中选评估机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取二次报价方式确定中选评估机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土地评估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以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如二次报价中有相同的最低报价,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选评估机构。中选结果将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土地评估机构。
六、如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土地估价机构不足两家的,取消本次竞争性谈判。
名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陈家坝地块土地评估收费报价单
第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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