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雅安市雨城区爱国路8号2幢1层1-13号,雅安市雨城区爱国路8号2幢1层1-14号,雅安市雨城区爱国路8号2幢1层1-41号,雅安市雨城区爱国路8号2幢1层1-42号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川(2018)雅安市不动产权第0013085号,川(2018)雅安市不动产权第0013088号,川(2018)雅安市不动产权第0013086号,川(2018)雅安市不动产权第00130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志强
2025年07月15日
2025-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