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修订后的《雅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原公布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雅府函〔2020〕239号)同时废止。请各县(区)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要求,做好县(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公布和实施工作。
附件:雅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雅安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雅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