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定对芦山县产业集中区A-05-10-01号地块、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LS(SY.B)-a-01-04-2号地块、LS(SY.B)-b-03-02号地块、向阳坝01号地块、向阳坝14-1号地块这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需对相关地块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现邀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产业集中区A-05-10-01号地块(20029.77平方米),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LS(SY.B)-a-01-04-2号地块(16023.53平方米)、LS(SY.B)-b-03-02号地块(13356.41平方米)、向阳坝01号地块(35419.59平方米)、向阳坝14-1号地块(923.97平方米)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评估目的
地块在现行规划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
四、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二〇一八年五月四日上午10:00
抽签地点: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参加抽签的评估机构要求
1、在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并在雅安市设有办公场所(需提供证明材料)。
2、土地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注册估价师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评估费支付标准
按照1994年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确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1%支付评估费。
七、本项目评估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须在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下午五时前提供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到期不能提供评估报告,我局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电话:0835-6523289 18981631840
芦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