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5号)有关规定,采矿权人和抵押权人(第一顺位、第二顺位、第三顺位)共同申请办理四川神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山县前进乡南庙沟芒硝矿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现将抵押备案解除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采矿权人:四川神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矿山名称:四川神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名山县前进乡南庙沟芒硝矿(采矿许可证号:C5100002014016110132776)
抵押权人(第一顺位):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城支行
抵押权人(第二顺位):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
抵押权人(第三顺位):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
抵押备案期限:2024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
抵押备案解除日期:2025年6月9日
附件: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信息表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