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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邹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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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9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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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因保管不善,将邹洪飞位于雨城区北三路188号金科.集美书香府1期1栋2单元19层1904号的川(2022)雅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325号他项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分行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