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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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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4-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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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雅安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六月

 

目  录

前 言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五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第六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第九章  重点建设工程用地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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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从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机遇,实现将雅安市建成全省“水电经济强市、生态旅游强市、绿色食品大市和川西明珠城市”的奋斗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及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等规划部署,对《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进行修订,编制《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近期规划至2010年,远期规划至2020年。《规划》的范围包括雅安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市域概况

雅安市位于四川省西部,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1°56′至102°28′,北纬28°51′至30°56′之间。东邻成都、乐山、眉山市,南与凉山彝族自治州接壤,西接甘孜藏族自治州,北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毗邻。全市辖雨城、名山、荥经、汉源、石棉、天全、芦山、宝兴7县1区,土地总面积1504610公顷。2005年人口总量154.32万人。


第二节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雅安市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进行校核形成规划基数。
一、农用地
耕地:2005年末,全市耕地面积为101869公顷。耕地主要集中分布在青衣江流域和大渡河流域河谷平坝区及名山丘陵区。
园地:2005年末,全市园地面积为23161公顷,园地在各县(区)均有分布。
林地:2005年末,全市林地面积为1096573公顷。林地主要分布在雅安市北部、西部和西南部的边远高山、河流发源地及宝兴县蜂桶寨和天全县喇叭河两个自然保护区,东部、中部低山丘陵及大渡河、青衣江流域河谷平坝区林地分布很少。
牧草地:2005年末,全市牧草地面积为92784公顷。牧草地分布除荥经县以外的其余7县(区),牧草地分布极不平衡,主要分布在宝兴县和石棉县的高山边远地带,中低山河谷、丘陵地带分布极少。
其他农用地:2005年末,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53084公顷。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2005年末,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23115公顷。
交通水利建设用地:2005年末,全市交通水利建设用地面积为3641公顷。
其他建设用地:2005年末,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716公顷。
三、其他土地
2005年末,全市其他土地面积为109667公顷。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推动了雅安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落实各业用地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方面有效地遏制了建设用地盲目扩大,严格保护了基本农田,提高了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合理安排用地,确保重点工程等各类建设项目用地的合理需求,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用地保障。

第四节  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地矛盾日趋突出;
水土流失严重,治理难度大;
中低产田土面积多,耕地质量总体较差;
地质灾害频繁,灾毁土地较多;
城镇化水平低,城镇和工业布局不尽合理;
建设用地利用较粗放,地区差异明显。节约集约用地任重道远。

第五节  土地利用面临的有利条件与挑战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实现雅安市跨越发展和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环境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必须科学分析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利用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全市土地利用面临的有利条件与挑战。
一、有利条件
1、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有利于我市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2、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谐社会的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推行,将为缓解土地需求压力奠定重要基础。3、雅安市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有利于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4、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为改善雅安市土地利用带来了历史性机遇。5、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为土地管理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条件。
二、挑战
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2、耕地保护形势严峻。3、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4、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任务难度大。5、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困难。
展望未来,雅安市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必须立足保障科学发展,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依据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总体取向和“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的要求,以及坚持工业富市、水电强市、旅游兴市的发展战略和全力打造“生态雅安、水电雅安、浪漫雅安、和谐雅安”、把雅安市建设成生态环境优良、发展条件优越、人居环境优美的川西明珠城市的规划目标,以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根本指导方针,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创新用地模式、完善用地机制,加强宏观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雅安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节  规划原则

1、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原则。2、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以节约集约利用为主,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原则。3、坚持工业向集中区集中发展,农民住宅向集镇和中心村集中,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的原则。4、坚持按照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农用地相统一的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原则。5、坚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原则。6、坚持耕地数量保护与质量保护并重,建设占用耕地与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的原则。7、坚持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部门专项规划相协调的原则。


第三节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二、国家政策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37号);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5〕74号)。
三、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四、相关规划及相关工作成果
《四川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雅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雅安市工业布局规划纲要》;
《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雅安市国家生态市建设规划》;
《四川省雅安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青衣江流域综合规划报告》;
《雅安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告》;
雅安市水电、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规划。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战略定位

一、区域定位
“成都城市经济圈”重点发展的三级中心城市;川藏结合部区域性中心城市;成都、攀西、川西北三个经济区的交汇枢纽和战略要地、攀西富集资源出入四川其它地区的重要门户和四川走向东南亚、加强与西藏紧密协作的重要节点;川藏结合部、攀西经济区重要区域性“T”形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
二、功能定位
按照雅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融入成都、链接攀西、辐射康藏”的经济发展战略,围绕全面建设高水平小康雅安目标,加快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速水电、旅游开发、城市建设和绿色食品开发,加大力度培育生态科技工业园区和农业高科技生态园区,把雅安市建成全省水电经济强市、生态旅游强市、川西明珠城市和绿色食品大市,打造成为四川绿色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大香格里拉环线旅游商贸集散基地。

第二节  战略任务

——严格保护耕地。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维护粮食安全,把提高耕地质量和严格基本农田保护放在首位。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提高土地防灾抗灾能力。加强灾毁土地的整理复垦,增强土地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加强土地生态建设。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强化水土流失治理,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区域、城乡土地利用。

第三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全市土地利用须统筹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和科学发展。充分考虑资源环境约束条件,用好政策、创新技术,实施保护与保障并举、集约挖潜和统筹协调并重的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总体战略,规划期间土地利用要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任务:
一、近期目标任务
到2010年,严格执行省下达近期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科学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合理安排近期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布局、时序,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市建设发展空间,加大城乡和区域用地统筹的力度,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各类产业用地集聚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远期目标任务
以灾后恢复重建为新起点,坚持协调发展,优化空间布局,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到2020年,严格控制耕地流失,加大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力度,稳定提高保障全市粮食安全的能力;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利用,确保科学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加强土地生态建设,修复治理受损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规划期内全市土地利用目标和任务,在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结构基础上,对全市2010年和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进行合理调整。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一、 总体结构调整
围绕“两个加快”的战略目标,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规划期间,保持农用地数量基本稳定,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在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的前提下,适当开发其他土地。
二、农用地结构调整
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实现全市农业发展上新台阶的目标,严格控制耕地减少,加大补充耕地力度,着力复垦汶川地震因灾受损耕地,统筹利用其他农用地,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围绕提高建设用地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规划期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相应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适度扩大,农村居民点用地适度减少,城乡建设用地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引导非农建设利用低丘缓坡地和其他土地,加大河流、湿地等生态性用地保护力度,限制生态用地改变用途。在保护和改善生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未利用土地资源。

第二节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优先布设生态屏障用地,协调安排基本农田和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按最佳生态效益安排城乡绿色空间,留置文化景观廊道用地,构建生态良好的土地利用总体格局。
一、 构筑国土生态安全屏障
优先布设国土生态屏障用地,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构筑由两级结构性生态控制区和三级生态廊道体系组成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
二、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
规划期间,重点调出低等别、质量较差、耕地地面坡度较大、不宜农作、生态脆弱地区以及雅安市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集镇、重要工矿区等规划确定建设范围内的基本农田。重点加大青衣江流域和大渡河流域河谷平坝区和丘陵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力度,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程,不断改善基本农田生产条件,增强基本农田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高标准建设基本农田。
在避让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前提下,对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较大的河谷平坝地区和丘陵区进行集中保护。
三、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统筹协调城镇布局与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和调整市域城镇空间布局,积极培育“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重点镇—一般镇”的城镇等级模式,打造“一核、两轴、四极”的城镇空间结构,形成中心城区组团式发展、县城和重点镇紧凑发展、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集聚发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利用格局。
围绕建设全省水电经济强市、生态旅游强市、川西明珠城市、绿色食品大市及绿色农副产品深加工基地和大香格里拉环线旅游商贸集散基地的总体目标,以灾后恢复重建为契机,按照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和“关联发展、成链发展、集聚发展、集约发展、合作发展”五项发展原则,推进工业向产业园区集中发展,提高企业在空间上的聚集度。
交通体系建设应依托城镇工矿用地的空间格局,结合自然条件与土地利用现状特点,避让生态屏障系统,协调保护基本农田,尽可能预留交通走廊,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四、稳定自然与人文景观用地
整体保护人文历史景观,保护多样化的乡土生境系统。加强荥经县城、芦山县城等2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修复与保护,保障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稳定与名城有内在文化关联的用地格局。
维持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嘎山自然保护区,周公河珍稀鱼类保护区,栗子坪自然保护区,喇叭河自然保护区,天全河珍稀鱼类自然保护区,黑水河自然保护区,羊子岭自然保护区,宝兴河珍稀鱼类保护区,大相岭自然保护区,夹金山、龙苍沟、二郎山、周公山森林公园,蒙山、田湾河、夹金山、碧峰峡、灵鹫山-大雪峰、二郎山风景名胜区和芦山大熊猫栖息地生态走廊等生态敏感区的原真性,防止次生危害,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严格限制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第五章  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第一节  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通过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区以实施土地利用空间发展政策。根据雅安市的实际情况,土地利用功能区划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城镇发展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一般农业发展区。

第二节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

一、允许建设区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市中心城区、各县城中心城镇、建制镇及工矿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预期用地区。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
(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
指规划中确定的,原则上不允许作为建设用地利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开展城乡建设的空间区域。本区位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村土地整治规模已完成,经评估确认拆旧建设用地复垦到位,存量建设用地达到集约用地要求的,区内土地可安排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规划期内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原则上不得调整。如需调整按规划修改处理,严格论证,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
三、禁止建设区
指规划中确定的,以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为主导用途,禁止开展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各项建设的空间区域。本区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的主导用途为生态与环境保护空间,严格禁止与主导功能不相符的建设活动。
(2)区内涉及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任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处擅自进入。因科学研究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同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建设与保护无关的任何设施,核心区内的居民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计划迁出并予以妥善安置。
(3)区内涉及的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经同级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4)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规划期内禁建边界不得调整。
四、限制建设区
指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以外,禁止城镇和大型工矿建设、限制村庄和其他独立建设、控制基础设施建设,以农业发展为主的空间区域。管制规则为:
(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
(2)区内禁止城、镇、村建设,严格控制线型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项目用地。


第三节  县(区)级土地利用调控

根据各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耕地保护任务、工业化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均用地水平等各项因素,综合考虑未来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当地土地供应的保障程度、各类用地的规模协调、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按照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大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总体要求,分别制定各县(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以及园地面积、林地面积等预期性指标,为各县(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第六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第一节  规划目标


中心城区未来的发展目标定位为:四川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城市经济区以轻工、机械和生物工程为主导的地区中心城市和以生态旅游为特色的国际化区域性生态城市。

第二节  建设范围与布局

雅安市中心城区发展用地规划控制范围东起大兴,西至多营,南起南郊,北至北郊。中心城区按“组团式”发展的方向进行布局:
1、旧城组团:雅安市具有综合功能的城市中心地区,由跨越青衣江、濆江的西城、上坝(含南郊)和河北(含北郊)3个片区组成。西城片区规划为以商贸、文教和生活居住为主的片区,调整部份用地功能,疏解旧城建筑和人口密度,保护文物古迹和名城风貌;上坝片区规划为以教育、科研、旅游为主的片区;河北片区规划为以机械工业、商贸、旅游服务和对外交通为主的片区。
2、姚桥组团:规划为雅安市以行政中心、商务信息、居住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的组团,是雅安市的门户和新的城市中心区。
3、大兴组团:规划为以轻工业、农业高科技生态园和生活居住为主的组团。
4、多营组团:规划为以交通转运、电力工业和居住休闲为主的组团,是川藏线上的汽车服务中心和物流基地。


第三节  人口规模

2005年,中心城区总人口为1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14.5万人。根据《雅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到201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为21万人,到2020年,中心城区总人口为30万人。


第四节  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扩展边界范围为4354公顷,包含允许建设区338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970公顷。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有条件建设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第五节  空间管制分区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指标,统筹存量与增量建设用地利用,划定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扩展边界和禁止边界,确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加强对市区城乡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


第七章  土地整治安排

第一节  土地整治目标


实现雅安市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补充耕地数量,保证耕地质量,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市域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市内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的相互协调。


第二节  土地整治潜力


一、土地整理潜力
根据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土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由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和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潜力两部分构成。土地整理不仅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还能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农用地等级。
二、宜农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潜力
全市适合开发的主要地类为荒草地和河滩地,根据雅安市变更调查数据,经调查分析,全市适宜开发的荒草地及河滩地面积共计1288公顷。对这部分未利用地进行有序开发,不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还能有效提高土质。开垦出来的耕地土壤易耕期长,宜种性广,土壤有机质含量高,水热条件良好,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
三、土地复垦潜力
雅安市土地复垦主要是砖瓦窑、废弃工矿、灾毁地、渔塘等的复垦,复垦后主要是改造成耕地使用。


第三节  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1.土地整理重点区域的确定
针对市域地貌、气候、土壤、土地利用特点,确定全市市级整理重点区域由北部河谷丘陵农用地整理区和南部河谷浅丘农用地整理区两个整理区域构成。北部河谷丘陵农用地整理区包括雨城区、名山县、天全县、宝兴县和荥经县六县(区),南部河谷浅丘农用地整理区包括汉源县和石棉县两个县。两区域地处河谷和丘陵地带,地势平缓,土质较好,多为冲击土,理化性状较好。人口集中,农业发展历史悠久。地理位置较好,交通方便,水源充足,水利设施较好,多为自流灌溉,是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产区。在该区域实施土地整理工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农用地等级,对提高全市粮食产量,保障全市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2.土地复垦重点区域的确定
全市可复垦的土地主要包括废弃地、压占地、塌陷地和灾毁地。其在各县(区)均有分布,本轮规划主要对交通水利条件优越、集中连片、投资效益好的可复垦土地进行复垦。土地复垦要做到科学规划设计,采用地下水灌溉等先进的农业生产设施,建立高效节水农业示范基地。土地复垦后,土壤培肥地力以施有机肥为主,改善土壤条件,建设无公害农业生产区,土地复垦利用方向为生态农业示范区。
3..土地开发区
全市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包括荒草地、滩涂和其它其他土地。根据可开垦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情况,土地开发重点区域可分为北部低中山开发区和南部中低山开发区。两区域地势起伏、地形破碎,荒草地分布面积大,耕地以旱地为主,多为坡耕地,土壤贫瘠,水土流失严重。本轮规划对坡度在15°以下的适宜开垦荒草地进行开发,通过坡改梯,精耕细作,保持水土,培肥地力。同时,配套排灌等基础设施,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土地开发综合效益。


专栏一  土地整理重点区域表


整理区域

乡(镇)数量

区域构成

区域整理重点

川中丘陵农用地整理区

20

名山县廖场乡、红岩乡、前进乡、万古乡、中峰乡、百丈镇、联江乡、城东乡、双河乡、蒙阳镇、解放乡、廖场乡、黑竹镇、永兴镇、车岭镇、新店镇、马岭镇、红星镇、茅河乡、建山乡。

农用地整理,主要是耕地和基本农田整理。

大渡河流域农用地整理区

16

汉源县九襄镇、三交乡、桂贤乡、皇木镇、万里乡、宜东镇、河西乡、富乡乡、清溪镇、前域乡、富庄镇、建黎乡;石棉县宰羊乡、迎政乡、回隆乡、挖角乡。

农用地整理,主要是耕地和基本农田整理。

盆周山地生态整理区

40

雨城区晏场镇、沙坪镇、观化乡、凤鸣乡、南郊乡、合江镇、多营镇、大兴镇、北郊乡、上里镇、中里镇、碧峰峡镇、八步乡、严桥镇、李坝乡、草坝镇、香花乡、对岩镇、陇西乡;荥经县宝峰彝族乡、新添乡、青龙乡、花滩镇、烈士乡、荥河乡、烟竹乡;天全县大坪乡、和源乡、新场乡、兴业乡;芦山县龙门乡、清仁乡、双石乡;宝兴县硗磧乡、穆坪镇、五龙乡、蜂桶寨乡、灵关镇、大溪乡、陇东镇。

采用生态、工程措施进行农用地整理,主要是耕地和基本农田整理。

合计

76

 

 


第四节  土地整治保障措施


一、行政措施
1. 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依据规划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开发。2. 尽快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建立促进土地开发整理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3. 加强统一领导,促进部门协调。4. 健全规划体系,强化项目的规范管理。
二、经济措施
1. 加强政府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的收缴,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体系。2. 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基金化管理机制。
三、技术措施
1. 建立数据库。2. 健全机构建设,加强人才培养。3. 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土地科学管理。


 
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点任务

第一节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目标负总责,各县(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分解方案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严格控制耕地减少
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项目应尽量少占耕地,能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优质耕地。结合土地整理和基本农田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耕地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
二、加强基本农田管理
(一)调整基本农田布局
严格按照国家和四川省的相关政策,层层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市级规划明确基本农田集中区,县(区)级规划确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乡级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片块。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将自然灾害损毁,难以耕种,位于城镇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建设发展活跃区域内的基本农田调出,将质量较好、集中连片的耕地调整划定为基本农田,保证调整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集中程度均有所提高。全市调整基本农田约25060公顷,保证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000公顷。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2009〕167号文和国土资源部〔2009〕51号文,各县(区)可以多划一定比例的基本农田,用于规划期内补划不易确定具体范围的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包括难以确定用地范围的交通、水利等线型工程用地,不宜在城镇村建设用地范围内建设、又难以定位的独立建设项目,规划期内雅安市实际划定基本农田面积为90590公顷,比上级下达数多划定590公顷。
(二)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
建立基本农田建设集中投入制度,加大财政对市内粮食主产区域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大力开展基本农田整理,加大对坡耕地和平坝河谷地区的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积极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加强坡改梯等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推广节水抗旱技术,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结合“金土地”专项土地整理工程,提高基本农田生产力。
(三)严格基本农田管理
一是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调整划定工作。积极探索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试点工作,完成省级规划要求的9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二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建立基本农田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的动态监测和巡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定期通报制度。
三是建立基本农田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加大地力培肥,建设高产稳产农田,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有提升,耕地生产能力有提高。
四是严格基本农田管理。强化建设用地预审,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依照法律规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因选址特殊、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报批。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绿化隔离带和防护林建设;禁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挖塘养鱼、畜禽养殖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临时工程占地等各种土地利用活动对基本农田耕作层造成永久性破坏。
 

第二节  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按照建设节约集约型社会的要求,彻底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结合雅安市建设用地变化特点,确定规划期间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各级城镇用地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划标准,中心村建设要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尽量与现有农村居民点改造相结合。规划期间,各类新增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用地标准,不得突破。
集约节约用地措施:盘活存量土地利用,统一供地渠道,提高用地标准,多维利用土地空间。


第三节  优化配置城乡建设用地

按照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思路和要求,合理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统筹城乡发展。
一、合理增加城镇建设用地
以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为目标,适应人口与经济增长要求,合理调控城镇用地规模和时序,引导中心城区和周边城镇协调发展。在适应城镇化发展趋势,引导人口向城市和重点镇集中的同时,适当增加城镇用地规模,促进城镇的集聚建设。
二、适度控制独立工矿用地
严格执行国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防止工业用地低效扩张,从严控制工业用地比例;从紧控制独立选址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除矿山及其他选址有特殊要求的用地外,新增工矿用地必须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
三、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在因地制宜原则基础上,按照“撤并自然村、整治空心村、建设中心村”的总体思路,以“金土地”专项土地整理工程、“瀑电工程”占补平衡项目、农民新村建设等项目实施为契机,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必需的建设用地,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的结构性调整和整合,提高农村宅基地的利用效率。


第四节  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建设土地生态安全屏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一、加强生态用地保护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切实保护现有森林资源,特别是江河上游及主要支流现有森林和典型森林生态系统;加强生态保护,实行林地用途管制,继续实施天保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积极培育人工林地、草地,实行护、造、管相结合,防止一边治理,一边破坏,破坏大于治理的被动局面。
加强对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支持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基本农田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集中连片的林地、草地和基本农田等“绿心”、“绿带”为主体的土地生态安全屏障,加强物种多样性保护区保护,维护生态平衡。
二、加强水土流失治理
搞好封山育林、育草,鼓励荒坡地植树造林种草,提高区域水土涵养能力;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坡改梯和移土培肥工程;防止乱征乱占林地,严格控制林地流失,通过废弃地复垦和其他土地造林等措施增加林地资源,发挥林地生态保护功能,全面控制新的水土流失。
三、提升土地生态功能
 充分发挥中心城区城市化土地生态功能。发挥耕地的生态功能,逐步实现城区绿地通过路网绿地、水网绿地、农田绿地与近郊森林、远郊森林连成一体。合理布局工业产业用地,逐步将工业企业从城市中心地带转移至城市郊区。
注重石棉、汉源、天全、芦山、宝兴、荥经等山县(区)的土地生态保护。大力保护天然林资源,积极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有针对性地进行坡改梯,禁止滥垦乱挖、过度利用,实行保护性耕作,逐步终止顺坡耕作,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积极防治地质灾害。
加强各县(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坚持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矿山地质环境评价,严格矿产资源开发项目供地政策。加强生产性土地复垦监管,坚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加强尾矿库和退化土地综合整治,改善矿区生态环境整体质量。

专栏二  雅安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建设时限

生态功能保护区名称

级别

建设性质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面积(公顷)

土地利用方向

2006-2010

周公山森林公园

省级 

扩建

生物多样性保护

雨城区南郊乡

1333 

保护森林植被和生物多样性。发展生态旅游。不得建设对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较为严重的开发建设项目。 

2011-2020

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国家级

重建

生物多样性保护 

宝兴县

 

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 

栗子坪4A级生态旅游区

省级 

重建

生物多样性保护 

石棉县

 

保护森林植被和生物多样性。发展生态旅游。不得建设对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较为严重的开发建设项目。 

大熊猫栖息地生态走廊

市级 

恢复

生物多样性保护 

石棉县、芦山县、宝兴县

 

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 

宝兴生态功能区

市级 

新建

生物多样性保护 

宝兴县

 

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 

徐家沟生态功能保护区

市级 

新建

生物多样性保护 

雨城、名山

 

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物多样性重点保护区域。 



第九章  重点建设工程用地



第一节  交通运输工程


规划期间全市以建设主通道、构筑内循环、增强外辐射和培育运输网为主要任务,实现全市出口公路高速化、市域公路网络化、农村公路等级化和旅游公路通畅化的总体目标。以雅西高速、雅康高速、雅乐高速和成都—雅安—康定铁路等为依托,形成以汉源—自贡高速公路、邛崃—名山高速公路和G318、G108、S210、S211、S305、S306为主轴的骨干路网。规划期内新增交通运输用地777公顷,规划期末,全市交通运输用地规模达3641公顷。

第二节  水利设施工程

规划期间,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构建防洪安全、供水保障、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规划期内新增水利设施用地1452公顷,规划期末,全市水利设施用地规模达2229公顷。
第三节  能源及其他工程
加强电网建设,逐步形成以500KV、220KV网络为依托,110KV网络为枢纽的布局合理、结构完善的网络结构。优化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国家、省、市大型电源、电网项目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规划实施法律措施

一、依法实施规划
依法实施规划是体现规划的法律地位和严肃性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土地规划编制的组织、修编、审批都有法律程序规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调整,必须对规划修改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在经过规划实施评价,并经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定后,方可依法执行。
二、依法依规制定政策性文件
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操作性强的地方规范性政策文件,提出有关规划实施机构、管理程序、实施效果评价、监督管理、规划调整、违反规划的强制措施等,确保各级规划的落实。

第二节  规划实施行政手段

一、强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与规划实施年度控制
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的前期论证,严格规划预审;建立和完善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二、严格机动指标的管理
市级预留的规划机动指标主要用于在规划期间内跨县(区)项目、用地规模难以确定的重大项目以及经市政府同意增加的能源、交通及水利等市级重大项目。
三、实行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
执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土地规划实施和管理负总责的长期目标责任制,把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的面积和质量、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评价地方经济成绩和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标准。

第三节  规划实施经济手段

一、严格执行土地有偿使用。健全和完善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规划目标。
二、加大耕地保护的财政支持力度。统筹使用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扩大耕地保护的资金来源渠道。

第四节  规划实施技术手段

一、加大土地资源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应用和推广。积极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一张图”管理土地的新模式。建立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实行对土地利用的动态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利用变化的动态变化和规划执行情况,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建立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涵盖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耕地补充、土地供应等基础数据的统一地政管理数据库;通过建设市、县、乡级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建设用地预审、规划局部修改、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和土地开发整理提供技术保障。
三、建立科学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的、符合雅安市实际的规划实施评价体系,对雅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状况做出准确的评判,以便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确保雅安市土地资源利用的合理性的区域经济社会会发展的持续性。

第五节  加强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

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衔接。按照市、县(区)、乡(镇)三级从上至下逐级控制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各级政府组织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相关目标和任务。
二、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其它市级专项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各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期间,在收集资料、方案论证、成果汇报等各个阶段,都有县直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
三、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在规划编制前应从理论上协调好产业之间及其与城镇间的布局关系,确定不同地块的最佳土地利用方式及其它利用方式的排序。在土地规划编制中,一定要以高度的预见性来评估基本农田的合理空间范围,注意将未来时期城镇、工矿及交通等建设用地预留出来。

第六节  公众参与机制与社会监督

一、扩大公众参与规划的力度。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系统的安排各项工作,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对规划实施进行社会监督。通过公开规划实施管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建立由民主党派、新闻媒体、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社区群众代表等人员组成的义务监察员制度,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实施舆论监督,开设公众信箱,通过对土地规划管理存在问题的及时反馈,对有关意见及时处理,达到对规划实施进行广泛、切实的社会监督。

附表

雅安市园地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地区

2005

2010

2020

全市

23161

32491

60556

雨城区

4841

4426

8248

名山县

7951

8086

11571

荥经县

1579

2160

4527

汉源县

569

8773

17352

石棉县

2422

2671

5978

天全县

1376

1138

3120

芦山县

1718

1002

1867

宝兴县

2705

4235

7893

雅安市林地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地区

2005

2010

2020

全市

1096573

1109600

1125287

雨城区

68253

69060

70020

名山县

14604

14780

14880

荥经县

156002

151170

153270

汉源县

159777

161670

164790

石棉县

196561

202570

203660

天全县

190806

194570

197750

芦山县

86971

89500

91220

宝兴县

223599

226280

229410

 

雅安市牧草地指标分解表


单位:公顷

地区

2005

2010

2020

全市

92784

93542

94607

雨城区

93

0

0

名山县

51

0

0

荥经县

0

0

0

汉源县

1607

1620

1734

石棉县

24339

24632

24819

天全县

2615

2687

2966

芦山县

127

128

209

宝兴县

63952

64475

6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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