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8日,接群众反映,有人在雨城区大兴镇龙溪村五组非法开采地下连砂石。我局执法监察人员赓即前往大兴镇龙溪村五组(大兴片区城市道路雨城大道三段旁)调查核实。经查看,现场已形成了一个采坑,采坑坑壁上部为种植土,坑壁下部可见地下分布有天然连砂石,采坑旁停放有挖掘机,存在非法采挖砂石嫌疑。我局当即对现场有关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接受调查通知书》,7月10日进行立案查处。经查, 康西奎于7月2日至7月8日未经批准擅自采挖雨城区大兴镇龙溪村五组地下连砂石630 m3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无证采矿行为。7月24日,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开采,罚没款27562.5元。现违法当事人已主动执行了处罚事项。
雅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