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5号)要求,现将2024年上半年(2024年1月1日-5月31日)在我局办理采矿权抵押备案登记的矿权名单予以公开:
序号 | 申请抵押矿山 | 采矿许可证号 |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 抵押期限 | 备注 |
1 | 荥经县腾达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龙乡沙坝河玄武岩矿 | C5118002010117120083418 | 荥经县腾达石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雅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经支行 | 2024年3月19日起至2027年2月20日止 | |
2 | 天全县海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场镇核桃岗石灰石矿 | C5118002014017130132798 | 天全县海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雅安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全支行 | 2024年5月27日起至2026年5月16日止 |
一、在抵押期限内,未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或未经抵押双方同意,我局不予办理该采矿权的转让。
二、采矿权人应依法开展采矿活动,及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等费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对未按期缴纳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采矿权人承担。
三、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致使该矿被关闭或采矿权不能延续的,由抵押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四、请抵押双方在该采矿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共同向我局提交解除采矿权抵押备案服务资料,解除抵押备案。若本抵押期限届满后,未申请解除的,该抵押备案自动解除。
五、若对公示内容存在疑问,请致电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综合管理科,联系电话:0835-5963735。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