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计算单位 | 收费标准 | 批准收费依据 | 收费对象 | 直收单位 | |
采矿权使用费(占用费) | 元/平方公里/年 | 1000元(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 | 国务院令241号 | 矿业权人 | 市级 |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1.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按招拍挂的结果确定收取。2.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收取。3.采矿权增列矿种、增加资源储量的,增列、增加的部分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 国发[2017]29号、财综[2017]35号、川财投[2017]205号 | 矿业权人 | 市级 | ||
不动产登记费 | 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 元/件 | 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 财税[2016]79号、 | 不动产权利人 | 市级 |
地役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 ||||||
抵押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 | ||||||
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 | 元/件 | 80元/件 | ||||
申请不动产权利异议登记 | 元/件 | 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 | ||||
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 | 元/件 | 10元/件 |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 ||||||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 | ||||||
耕地开垦费 | 万元/亩 | 征收该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之和的1倍至2倍 | 《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土地占有者 | 市级 | |
土地复垦费 | 元/平方米 | 10-20元/平方米 | 《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土地占有者 | 市级 | |
土地闲置费 | 元/平方米 | 10-30元/平方米 | 《土地管理法》、《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 土地占有者 | 市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