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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行政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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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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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已经明确写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之中,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大力推进依法执政,实现执政为民目标的态度和决心。目前,“民告官”“能见官”的形势已逐渐形成,既反映了各级政府关注民生、重视民意的政治态度,也彰显了各级政府通过这一做法提高政府公信力,重塑政府形象的执政理念。积极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是市国土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和《国土资源行政应诉规定》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为适应新形势下法治国土工作的需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应诉”的原则,我局将建立与之相对应的《雅安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和具体工作要求,在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做到“外塑形象、内强素质”,使我们的每一个行政行为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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