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承诺备案表
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魏静东 2023年2月16日
承诺事项 | 工作目标 | 完成时限 |
全力搭建“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 按部省工作安排,完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有序开展县(区)、乡镇、村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12月底前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上半年完成第三批次5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下半年完成中心城区各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编制。 | 今年年底前 |
全面加强耕地保护 | 深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深入推进田长制,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完成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目标任务,力争目标考核保持在全省第一方阵 | 今年年底前 |
强化用地保障 | 分级分类保障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点领域用地需求。 | 今年年底前 |
完成石棉县新康石棉矿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验收,产生建设用地指标600亩 | 今年年底前 | |
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 深化“标准地”改革,实现省级及以上园区新增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供应,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 | 今年年底前 |
强化民生服务 | 完成8个“6·1”芦山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实施项目,完成2023年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民生工程项目 | 今年年底前 |
公开承诺备案表
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江成美 2023年2月16日
承诺事项 | 工作目标 | 完成时限 |
精准调查自然资源 | 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变更调查及2023年度动态监测工作,精准分析研判,及时共享数据,支撑自然管理相关工作。 | 2023.12 |
优化完善三区三线 | 高质量完成“三区三线”优化调整,科学引导和高效保障灾后重建项目实施。 | 2023.6 |
科学构建规划体系 | 高质量编制完成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县区完成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及村规划;推进中心城区各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 | 2023.12 |
聚焦重点保障要素 | 用好过渡期政策,及时组织编制、审查“双方案”, 确保各级重点项目落地实施 | 2023.12 |
公开承诺备案表
单位:(盖章) 市自规局 承诺人(签字): 穆娟 2023年2月17日
承诺事项 | 工作目标 | 完成时限 |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 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主责,紧扣大抓基层导向和模范机关建设,争创十佳党建品牌和十佳党建文化长廊。 | 6月底前 |
系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 聚焦从严从实,统筹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实抓细“转树作抓”巩固提升行动和系统治理工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 今年年底 |
深化党建业务双融合 | 聚焦职能职责,对标“工作提升年”要求和“五提五拼”标准,强化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抓好分管领域各项工作,提升机关运行管理效能和综合服务质效。 | 今年年底 |
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 聚焦选人用人,坚持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科级领导班子,推进新一轮干部提能培训,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自然资源干部队伍。 | 今年年底 |
公开承诺备案表
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梁峰 2023年2月16日
承诺事项 | 工作目标 | 完成时限 |
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 | 完成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内152宗矿业权退出 | 2023年12月底前 |
矿产资源开发问题整改暨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工作 | 督促、指导各县(区)于4月30日前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开展全面整治行动;于5月15日前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动态巡查、监控等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 | 2023年5月15日前 |
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审查批复工作 | 完成县级矿产资源规(2021-2025年)审查批复 | 2023年4月底前 |
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工作 | 完成2023年部、省下发卫片执法图斑审查上报 | 2023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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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锅巴岩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 督促、指导宝兴县完成锅巴岩矿区工程治理和生态修复整改目标。 | 2023年12月底前 |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按照法定时限,完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 / |
公开承诺备案表
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字): 彭国刚 2023年2月16日
承诺事项 | 工作目标 | 完成时限 |
涉企不动产登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一件事一次办” | 按照工作方案,强化部门联动,加强企业沟通,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全面完成国家下达和我省自行设定的有关工作任务。 | 2023年底 |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 | 2023年底全市六县两区全部完成更新汇交工作。 | 2023年底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任务 | 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深入查找自然资源领域生态环境损害线索并开展索赔,力争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 2023年底 |
完成芦山县苗溪农场土地整治项目补充耕地指标备案入库 | 积极争取省国土整治中心对全省“二调”非耕地开发新增耕地试点(芦山县苗溪农场土地整治项目)的技术支持,督促指导芦山县在项目验收后及时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完成补充耕地指标备案入库工作。 | 2023年底 |
完成收回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址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严格按照土地收储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四川航空工业川西机器有限责任公司原厂址土地移交及补偿工作,确保该地块出让工作顺利完成。 | 2023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