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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天全县大岗山地热普查探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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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3-2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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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天全县大岗山地热普查探矿权拍卖出让

成交结果公示

雅公资矿拍告〔2025〕02号

2025年3月25日,在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办的四川省天全县大岗山地热普查探矿权拍卖出让活动,以人民币贰拾贰万伍仟元整(¥225000.00元)竞得该探矿权,成交结果如下:

标的名称

四川省天全县大岗山地热普查

所在位置

天全县城厢镇、小河镇

面积

4.5平方公里

勘查矿种

地热

勘查程度

空白区,未开展勘查工作

办理登记

竞买人须充分了解探矿权审批相关规定,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依法申请办理探矿权登记。

拟出让年限

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算,到期后按届时的法律法规办理延续手续。

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按照温度确定收益率。T<60℃,3.6%;60℃≤T<90℃,4.2%;T≥90℃,4.7%

绿色勘查及地质环境保护要求

开展勘查工作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办理环评手续。勘查过程中切实贯彻“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严格执行《绿色地质勘查工作规范》(DZ/T0374-2021)、《四川省绿色地质勘查指南(试行)》等标准规范。严格执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规定,在出让的探矿权范围内开展项目勘查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作业时间,有效减少施工场区水土流失。在勘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油等废弃物必须经过处理达标排放,不得破坏生态环境。勘查过程中,定期对施工区和生活区范围内的地质环境进行巡查,当发现存在滑坡、塌方等地质灾害隐患时,及时采取监控、预警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活动的顺利进行。

拟设探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大地坐标系)

序号

X

Y

1

102°45′49.778″

30°04′46.841″

2

102°44′48.993″

30°04′47.190″

3

102°44′49.623″

30°06′15.970″

4

102°45′50.461″

30°06′15.620″

签订出让合同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

1、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2、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探矿权所在地的县级税务部门领取探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成交价)缴款通知书。

3、竞得人须在缴款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按缴款通知书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拍卖确定的探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成交价),竞买保证金由出让人代为转入指定账户计入探矿权成交价。竞得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应当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竞得人逾期超过60日不足额缴纳出让收益的,出让人有权解除探矿权出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文相关要求,地热属于该文件所附《按矿业权出让收益率形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种目录(试行)》内矿种,矿业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成交价+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故该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后矿山开采时,还需按合同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

违约责任

1、竞买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违约:

(1)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或竞得的;

(3)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6)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缴清探矿权出让收益(探矿权成交价)的;

(7)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平台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8)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2、对有上述第(一)款违约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取消竞买人的竞买资格或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公告;

(2)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3)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收益及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3、出让人与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发生的违约情形及违约责任,按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4、竞买人、竞得人违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出让起始价

22.5万元

竞买保证金要求

竞买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现金方式提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万元整(小写¥   20万元),由雅安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收取。具体缴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成交价

22.5万元

竞得人

天全县农林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若对本结果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于2025年4月9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将异议内容送达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 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联系人:0835-5963735 廖女士)。

2025年3月25日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

电话:0835-2243842

传真:0835-2239030

邮箱:yasgtz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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