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密切党干群关系,根据《雅安市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方案》(雅委办〔2016〕70号),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接访时间
(一)市局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安排1天接待群众来访。
(二)县(区)局负责人每月至少安排2天接待群众来访。对集体访,班子成员要做到随有随接。
二、接访地点
在本部门、本单位来访接待室(或接待窗口)接待群众来访。市局接访地点暂定为二楼会议室。
领导带案下访、约访、回访地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工作环节
(一)事前公示。对领导接访下访,要采取适当方式公告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包括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分管工作及接访时间、地点、形式等,方便群众来访。
(二)接访下访。在定点接访基础上,灵活采取带案下访、重点约访、跟踪回访等多种方式进行。认真填写领导接访下访登记表,采集领导接访下访场景照片。
(三)包案化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后的信访事项要采取定领导、定方案、定专人、定质量、定时限“五定”措施包案化解,做到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包案,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多、社会关注度高的疑难信访事项和群体性问题,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包案,限时化解。
(四)资料归档。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案件档案资料要做到一案一档、完整规范。档案资料主要包括:领导干部接访安排公告,场景照片或音像资料,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登记表、领导包案方案、有权处理机关的承办报告,包案领导的结案审核意见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责任,主动做好接访下访工作,督促检查接访下访事项办理情况。要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社会力量参与接访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成效和经验做法的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引导来访群众依法逐级反映合理合法诉求。
(三)加强通报考核。市局和各县(区)局每月底要将当月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情况分别报市信访局和县信访局汇总。
附件:1.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登记表
2.2016年8月至2016年12月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时间安排表
附件1
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登记表
领导批示: | |||||||
接访(下访)领导干部姓名 | 职务 | ||||||
接访(下访)时间 | |||||||
接访(下访)地点 | |||||||
接访(下访)群众姓名 | 性别 | 单位或家庭住址 | |||||
内容分类 | 人数 | 记录人 | |||||
信 访 诉 求 | 信访人(签名): | ||||||
陪同接访(下访)人员 | 姓名 | 职务 | |||||
备注 | |||||||
附件2
2016年8月至12月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时间安排表
接待时间 | 坐班领导接访 | 下访领导(随机) | ||
姓名 | 职务 | |||
8月 | 8日 | 肖洪春 | 局党委书记、局长 | 肖洪春 程德新 宋贤忠 易 勇 吴建波 蔡志康 刘 微 |
11日 | 程德新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5日 | 宋贤忠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8日 | 易 勇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22日 | 吴建波 |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
25日 | 蔡志康 |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 ||
29日 | 刘 微 | 副局长 | ||
9月 | 5日 | 肖洪春 | 局党委书记、局长 | 肖洪春 程德新 宋贤忠 易 勇 吴建波 蔡志康 刘 微 |
8日 | 程德新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3日 | 宋贤忠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9日 | 易 勇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22日 | 吴建波 |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
26日 | 蔡志康 |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 ||
29日 | 刘 微 | 副局长 | ||
10月 | 10日 | 肖洪春 | 局党委书记、局长 | 肖洪春 程德新 宋贤忠 易 勇 吴建波 蔡志康 刘 微 |
13日 | 程德新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7日 | 宋贤忠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20日 | 易 勇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24日 | 吴建波 |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
26日 | 蔡志康 |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 ||
27日 | 刘 微 | 副局长 | ||
11月 | 3日 | 肖洪春 | 局党委书记、局长 | 肖洪春 程德新 宋贤忠 易 勇 吴建波 蔡志康 刘 微 |
7日 | 程德新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0日 | 宋贤忠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4日 | 易 勇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7日 | 吴建波 |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
22日 | 蔡志康 |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 ||
28日 | 刘 微 | 副局长 | ||
12月 | 5日 | 肖洪春 | 局党委书记、局长 | 肖洪春 程德新 宋贤忠 易 勇 吴建波 蔡志康 刘 微 |
8日 | 程德新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3日 | 宋贤忠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15日 | 易 勇 |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
21日 | 吴建波 | 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
26日 | 蔡志康 |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 | ||
29日 | 刘 微 | 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