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金辉、李凤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雨城区康藏路90号24幢3层5号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雅房权证市字第0033943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刊发声明。
本人承诺:本人声明的内容以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虚假,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金辉、李凤玉 2024年11月29日
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南坝东街2号
电话:0835-2243842
传真:0835-2239030
邮箱:yasgtz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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