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市本级颁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审查等工作的通知》(雅国土资发〔2018〕257号)要求,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四川省荥经轻工花岗石开发公司《石龙门二轻花岗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审查专家经过评审认为该《方案》编制合格。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电话:0835-2241121
附件:
1、四川省荥经轻工花岗石开发公司石龙门二轻花岗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承诺书
2、四川省荥经轻工花岗石开发公司石龙门二轻花岗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
3、四川省荥经轻工花岗石开发公司石龙门二轻花岗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