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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关于选聘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土地价格评估的公告(名山县同鑫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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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4-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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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4.20”灾后重建项目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名山片区支道工程(一期)的顺利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拟公开选聘评估机构对名山县同鑫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的国有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进行评估,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的宗地位于雅安市名山区永兴镇,土地面积 17305.01 ㎡,宗地内建筑物面积1173.53㎡。
    二、评估目的
    土地和宗地内建筑物现值评估。
    三、评估机构选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选聘活动采用公开抽签方式确定评估机构,若到场参加抽签的机构未达到三家的,则取消本次抽签活动。
    抽签活动由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组织。
    抽签程序:1、现场监督人员核查参加报名抽签活动的评估机构资质;2、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要求的评估机构随机抽签,选中“中选”字样的,为本次抽签选聘评估作业机构。
    四、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凡是在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库和雅安市房屋管理局房地产评估机构备案库备案的土地评估、房屋评估机构均可报名参加抽签(接受由具备土地和房屋独立评估资质的两家评估机构组成联合体报名)。
    五、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 2015年4月 7日上午10点。   
    抽签地点: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会议室(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滨河东路3号)
    六、评估机构参加抽签需提供证件资料:
    1、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拟派本项目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鲜章),在雅安市设有办公场所证明资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机构鲜章)。
    七、评估费支付标准
    土地评估收费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的规定下浮50%计取;房产评估收费按国家纪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1995年971号)的规定下浮50%计收。(评估费用由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承担)
    八、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中选的评估机构须在2015年 4月 15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到期不能提供上述评估成果的,我局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882440333
                                            

四川雅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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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835-2243842

传真:0835-2239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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