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
根据名城住函〔2012〕62号,名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已经对雅安市云和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场家苑”项目超容积率部分进行了处罚。我局拟选定土地评估机构对 “广场家苑”项目超容积率部分进行地价评估,补缴土地出让金,现邀请已在雅安市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标的位于名山县蒙阳镇广场巷12号,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2060.28平方米,批准容积率不大于2.1,竣工验收后,实际容积率2.477。
二、评估目的
超容积率部分计算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
四、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2012年7月13日上午10时30分。
抽签地点:名山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名山县蒙阳镇茶都大道449号)。
五、评估机构参加抽签须带证件资料
1、土地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评估费支付标准
按照1994年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的标准算数平均后,由雅安市云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谢志刚)按60%支付评估费。
七、本项目评估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八、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土地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的提供时间另行约定。
联系人:郭女士 高女士
联系电话:0835-3228059
名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