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3〕28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川府发〔2013〕37号)的有关规定和《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雅安市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中心(雅安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雅府函〔2020〕 236 号),我局于2020年10月14日发布《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雅自然资规公示2020-01)》,公示期为2020年10月14日 至 2019年10月19日。经公示无异议,我局于2020年10月23日就雨城区北郊片区的雅安市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中心(雅安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协议出让事宜与雅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宗地编号:雅安市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中心(雅安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2.土地坐落:雅安市旅游安全应急救援中心(雅安市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位于雨城区河北街道,东临雅上线,南临雅安华川发展有限公司,西、北临应急避难广场。
3.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4.供地方式:协议出让。
5.土地面积:12868.74平方米(19.3亩)。
6.出让年限:从2017年4月7日起算,使用年限40年,终止日期为2057年4月6日。
7.受让人:雅安文化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土地出让金:1505.4万元(含土地使用权<地下>)。
9.土地使用条件:不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现状。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