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雅安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第五大队工作人员接群众举报,有人在青江街道盗采砂石。经调查,2024年3月,杨敏未经批准擅自在雨城区青江街道孝廉社区开采砂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属于无证开采矿产品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024年3月28日,我局决定对此事立案查处;2024年5月30日,我局给予杨某行政处罚:1.责令停止在雨城区青江街道孝廉社区的一切违法采矿活动;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7005.9元(大写:玖万柒仟零伍元玖角);3.并处违法所得50%的罚款人民币48502.95元(大写:肆万捌仟伍佰零贰元玖角伍分)。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