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拟选聘评估机构对该宗地进行评估,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估标的位于沫东安置小区,土地面积约7524.37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年期商业为40年、住宅为70年。
二、评估目的
评估原土地使用条件下宗地现值。
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土地评估机构
四、评估机构资质要求
已在雅安市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
五、抽签时间、地点
抽签时间:2010年1月10日上午10时
抽签地点:芦山县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室(芦山县建设路30号)。
六、评估机构参加抽签须带证件资料
1、评估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估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评估费支付标准
按照1994年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的标准计算。
八、评估机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注意事项
中选的土地评估机构须在2010年1月21日下午4时前提交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到期不能提供评估报告,我方将拒绝支付评估费,并保留违约责任追究权利。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835-6521274
芦山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