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 2026000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证书记事栏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6 年 2 月 24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雨城区雅州大道456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三楼7号窗口
联系方式: 0835-2229805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更正内容 | 备注 |
1 | 雅安市雨城区对岩镇(雅市国用(2015)第46520号) |
将原雅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证(雅市国用(2015)第46520号)记事栏记载的内容:“该宗地李林、陈小兵、邓瑶、邓琳、邓琦、雅安亨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共有。”更正为:“该宗地雅安亨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占32.77%,李林占21.85%,陈小兵占11.76%,邓瑶、邓琳占16.81%,邓瑶、邓琦占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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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