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中央、省、市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能,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我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拟启动选聘法律顾问单位,现将选聘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内容:常规服务和专项服务。
1、常规服务:
(1)协助我局对其拟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监督等重大行政行为进行
(2)协助我局起草、审查、修改工作中所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协助我局进行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面的宣传培训;
(4)接受书面、口头或其他方式提出的法律事务咨询,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根据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
(5)参与行政诉讼或者复议案件、信访案件、仲裁案件、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社会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研究和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为我局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和合同审查;
(7)办理我局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2、专项法律服务
(1)行政诉讼案件代理服务;
(2)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包括草拟法律事务文书、搜集整理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提交证据、参与调解、出庭应诉等。
(三)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付款方式以服务合同为准。一年服务期满后,经我局评议后决定是否续签服务协议(评议为满意的,续签服务协议;评议为不满意的,我局在一年服务期满后可直接终止服务,不予续签服务协议)。
二、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
(二)参与本项目选聘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服务方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选聘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服务方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服务单位指派律师的资格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它要求
(一)应确定熟悉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且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验至少3名固定的律师作为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常规服务和专项服务;
(二)在接到服务通知时,应在接到通知时按时指派律师到达指定场所;具体为:上午通知的,最迟应在当日下午十四时三十分之前到达;下午通知的,最迟在次日上午九时之前到达。情况紧急的,应立即指派律师到场。
(三)若所需法律顾问服务工作量增加,法律顾问单位应增派专业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四)未经我局同意,法律顾问单位不得随意更换顾问团成员。确不能参与的,法律顾问单位可临时指定其他有资质人员提供法律服务。顾问团成员确因客观原因,服务律师需调整、更换的,需经我局同意。
四、选聘方式
(一)报名参选单位应不少于3家。
(二)我局组成评选工作小组对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递交了报名材料(书面服务方案)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比,择优确定壹家中选单位。
(三)中选单位由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通知。
五、参加评选材料
参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承诺函(原件);
2、单位相应资质复印件;
3、本单位近5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4、以往参与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
5、拟组成法律顾问团队基本情况;
6、服务方案及收费标准。
7、所有申报资料须加盖单位鲜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六、时间安排
有意参加此次选聘的律师事务所,请于
本次报名
联系人:罗老师 杨老师
联系电话:0835-2229457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