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市本级颁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和审查等工作的通知》(雅国土资发〔2018〕257号)要求,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宝兴县《四川宝兴三兴汉白玉开发有限公司陇东小沟三兴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编制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经专家复核认为该《方案》合格。现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
联系电话:0835-2241121
附件:
1、四川宝兴三兴汉白玉开发有限公司陇东小沟三兴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承诺书
2、四川宝兴三兴汉白玉开发有限公司陇东小沟三兴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
3、四川宝兴三兴汉白玉开发有限公司陇东小沟三兴大理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意见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