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雅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近日,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同意,雅安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雅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更好地理解《规划》内容,切实做好实施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及意义
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等需求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规划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适用范围为雅安市行政辖区。《规划》是规划期调控雅安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本行政区域内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全面启动。建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草案编制。在完成4个专题研究和与相关规划进行对接的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草案,并报省自然资源厅与省规划衔接。三是规划编制。在规划草案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科室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对规划区块进行审查论证,组织召开听证会,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四是送审报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和财政局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五是审查批复。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业务处室等对规划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10月27日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七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现状与形势。概述雅安市经济社会与矿业发展、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总结“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十四五”期间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部分为指导思想、原则和规划目标。包括“十四五”时期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雅安发展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一轮西部大开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川藏铁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全面推进的历史机遇,以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发展战略为导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三大高地”、发展“四大经济”、做强“主干”联动六县等重大决策部署,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底线,以提高资源安全保障为核心,以矿业绿色低碳发展为主线,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生态保护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雅安提供稳定的矿产资源保障。
基本原则:统筹大局,提高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布局,协调发展;保护资源,高效利用;市场主导,优化配置。
规划目标:到2025年,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稳步增长,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全面普及,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到2035年,全市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明显增加,资源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显著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矿业走上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道路。
第三部分为优化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一是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促进生态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协调发展。二是布局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化开发,以矿产资源优势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三是落实上级规划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建设,加强油气资源勘查开发,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四是实施重点、限制、禁止勘查开采矿种分类管控,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和重点。
第四部分为加强地质勘查,促进找矿突破。一是加强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与评价,落实开展地热、钛矿等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实施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大工程。二是布局矿产资源重点勘查区,加大政府性投资勘查项目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力争实现找矿突破。三是优选20个市级出让登记权限矿种的勘查规划区块,提高矿产勘查有效供给。
第五部分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一是分矿种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和结构,力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布局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引导资源向大中型现代化矿山企业集中,促进矿产资源有序勘查、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三是落实2个省级规划开采规划区块,优选1个市级出让登记权限矿种的开采规划区块,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对市场需求的保障能力。四是布局5个砂石集中开采区,重塑建筑用石料供应格局,强化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管控,推进矿产资源集约化、规模化开采。五是实施4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大工程,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应用、推广、开发先进适用的采选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节约水平。
第六部分为推进绿色矿业发展与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一是严格绿色勘查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全过程,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勘查活动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规划部署,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努力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模式。三是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进程。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约束管控、加强监督检查、注重规划评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五个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